票貼要如何辦理
支票屬於一種遠期支付的工具,因此可憑未到期的支票向銀行辦理客票對轉,但通常銀行可以接受的客票必須是公司正常營運往來的應收帳款,此種借款方式也就是俗稱的「票貼」、「貼現」,但通常銀行僅給予約票款八成的貸款額度,並且需以客票做為副擔保品,以票期到期回收的票款,作為還款來源。
當你需要現金時,或是要使用自己或他人的未到期支票,向銀行或任何願意借錢給你的個人或單位抵押或質借,以雙方議定的利率或折扣條件,取得現金,就是票貼。
簡單一點來說,也就是(以支票 貼點利息 來換取現金)的意思。
(1)票貼:亦稱「貼現」,拿未到期的票據(遠期票據)去換取現金(墊付國內票款),會預扣利息,依銀行法第3條第1項第6款,銀行有辦理票據貼現的服務。
背書:背書時,應於支票背面簽名或蓋章,支票正面之收受人(抬頭)應與背書時之姓名相同 背書簽名時,以別號、綽號、藝名、姓或名簽名,如能證明確為本人,均有效力 。只有公司章背書,缺代表人印章亦有效力。公司章不限於正式印鑑,亦有效力例如:蓋有公司名稱、刻有“營業專用”、或“請領租金專用”等字樣背書,亦有效力。
(2)因為支票為無因證券,只要合法來源取得,不管前手和發票人之間有何糾紛,執票人均可向發票人或背書人追索。所以一般來講,辦票貼都要背書。同時辦票貼的單位會稍微對發票人的信用作調查,畢竟他們不想收到芭樂票。
(3)如果是芭樂票,因為芭樂票之發票人非經本人授權使用,故屬於偽造票據,而發票人開立票據為行使詐欺行為之手段,自始即無付款之意,屬於犯罪行為,涉偽造變造有價證券及其行使罪或詐欺罪。如果是一般跳票,例如銀行存款不足,則無法兌現支票,銀行會開立退票通知附在票據上。原則上,執票人得藉此支票及退票通知,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。
(4)如上述的因存款不足或是芭樂票的問題,使金融機構開立退票通知,即屬跳就是拿票去換現金,一般會拿到比票面金額少一點,少掉的部分就稱為票貼息。
一般應該就是急著用現金,來不及等到支票到期嘎出來!
有公司票跟個人票!至於利息跟資格的部分,可能就是要看接受票貼的那個人或是公司了吧!
不過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是不能票貼的!
私人間借貸如有收取利息,應誠實申報綜合所得稅
納稅義務人提供資金貸與他人而有收取利息者,應誠實申報綜合所得稅,否則一經稽徵機關查獲,不但要補稅還要論處罰鍰。
日前該局接獲檢舉轄區內某甲於91年度起以「票貼」方式貸款給貸款人某丙,某甲於取得票據同時先行扣除利息,支付差額予某丙,經查核後發現某甲貸款所收取利息高達年息 3分,但辦理年度綜合所得稅時,皆漏未申報該部分利息所得,除依法補稅並予裁處罰鍰。該局表示,按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規定,凡公債、公司債、金融債券、各種短期票券、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利息之所得應列報綜合所得稅,又依同法第110條第1項規定,納稅義務人已依規定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,但對依所得稅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,處以所漏稅額 2倍以下之罰鍰。因此該局特別呼籲,納稅義務人如提供資金貸與他人而收取利息應誠實申報,否則如經稽徵機關查獲,將予補稅並論處罰鍰。